为一步推进南宁市江南区经济发展,我局正在起草编制《江南区促进工业和商贸服务业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现向社会征集意见,期待您的参与。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我们。
江南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电子邮箱:jnqjmj@126.com联系电话:4950591(传真)。
培育江南区专业市场发展壮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促进市场与城市协调发展,鼓励专业市场提档升级、精细化长效管理,切实培育专业市场发展壮大,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专业市场经营情况,鼓励专业市场抓住亮点,做出特色,进一步巩固城区“一大五多”优势,为指导城区商贸业发展提供参考,为辖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入统奖励。对首次进入限额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进入限额以上统计的个体户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增速奖励。为提高经营户开展促销积极性,特设置增速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完成年销售额5000万到1亿元且年增长速度高于江南区当年批发业目标增速5个百分点的经营户,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2.完成年销售额1亿元到1.5亿元且年增长速度高于江南区当年批发业目标增速5个百分点的经营户,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3.完成年销售额1.5亿元-2亿元且年增长速度高于江南区当年批发业目标增速5个百分点的经营户,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
4.完成年销售额2亿元-3亿元且年增长速度高于江南区当年批发业目标增速4个百分点的经营户,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5.完成年销售额3亿元-4亿元且年增长速度高于江南区当年批发业目标增速3个百分点的经营户,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
6.完成年销售额4亿元-5亿元且年增长速度高于江南区当年批发业目标增速2个百分点的经营户,给予一次性奖励7万元。
7.完成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且年增长速度高于江南区当年批发业目标增速1个百分点的经营户,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
以区间形式出现的数据,含区间前项,不含区间后项。
(三)组织奖励:鼓励专业市场管理方对经营户进行管理入库动员及数据传送培训工作,给予组织奖励6万元;且营业额达到一定数值的给予市场管理方如下奖励:
1.市场入库经营户当年销售额达10亿元-15亿元,给予市场管理方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市场入库经营户当年销售额达15亿元-20亿元,给予市场管理方一次性奖励8万元;
3.市场入库经营户当年销售额合计达20亿元-25亿元,给予市场管理方一次性奖励12万元。
4.市场入库经营户当年销售额合计达25亿元-30亿元,给予市场管理方一次性奖励17万元。
5.市场入库经营户当年销售额合计达30亿元-35亿元,给予市场管理方一次性奖励23万元。
6.市场入库经营户当年销售额合计达35亿元-40亿元,给予市场管理方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四)每完成新增入统1家,奖励市场管理方20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相关部门要将此项培育专项工作提上重要位置,确定好分管领导,抽调专人负责,做到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联动,搞好合作。经信、财政、统计、园区以及城区各专业市场管理方要密切协调配合,实现资料信息等资源共享,加强工作协调,每季度召开培育工作进度分析汇报会,共同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贴近服务,营造环境。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选派业务精、工作作风实、服务态度好的业务骨干来参与此次培育企业专项工作,要主动加强服务,努力营造重商、亲商的良好环境。
四、相关事项
(一)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方案及城区相关奖补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奖励。
(二)本方案仅适用于江南区本级专业市场,不含经开区。
(三)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