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必要性
贫困边缘户主要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下并且存在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存在因自然灾害、市场重大变化、突发疫情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产业受损或失收,未能实现持续增收,影响家庭收入,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存在致贫风险。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精准防贫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扶领发〔2020〕2号)文件精神,做好贫困边缘户产业发展,确保边缘户不因产业方面原因致贫,制定本意见。
二、文件制定依据
(一)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精准防贫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扶领发2号)。
(二)《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推进特色产业扶贫的通知》(桂开办发〔2018〕28号)。
(三)《江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江南区调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政策意见的通知》(江府规〔2020〕4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本《意见》分为六个部分内容,依次为奖补对象、奖补范围和标准、奖补流程、资金来源、工作要求、实施期限。主要内容为:
(一)奖补对象。为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识的边缘户。
(二)奖补范围和标准明。确了边缘户每户每年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5000元及不能奖补的情况。
(三)奖补流程。明确了申报计划、申请验收、组织验收、公示公告和资金拨付的时间、组织参与单位人员、材料等。
(四)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城区本级统筹财政资金。
(五)实施期限。明确了施行日期为2020年9月6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